生男生女都是寶,從父姓母姓皆好
發佈日期:2025-03-07 00:00:00
發佈單位:澎湖縣
發佈部門:戶政科
原始連接:https://www.penghu.gov.tw/ch/home.jsp?id=10088&act=view&dataserno=11403070002

依民法第1059條規定,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倘父母姓氏相同者亦須約定,以避免將來父母姓氏變更時產生爭議;另成年有行為能力人得依其意願選擇改從母姓或父姓,惟以1次為限,促進實質性別平權地位。
縣府民政處表示,鑑於近年國人婚育年齡遞延,晚婚、不婚及少子化情形加遽,為提升婚育率,政府相關單位擬訂多項婚育安養福利政策措施,協助減輕育兒家庭負擔;並倡導從父姓母姓皆好,生男生女都是寶,避免男女性別比例不失衡,同時籲請社會大眾尊重多元特質,消弭性別刻板印象,增進性平意識,以營造和諧友善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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