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海域自然地景與自然紀念物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
發佈日期:2021-07-22 00:00:00
發佈單位:海洋委員會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oac.gov.tw/ch/home.jsp?id=67&parentpath=0,6&mcustomize=bulletin_view.jsp&dataserno=202107230001&mserno=201906300001
海洋委員會 令<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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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22日<br />
發文字號:海保字第11000073882號<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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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海域自然地景與自然紀念物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 附「海域自然地景與自然紀念物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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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委員 李仲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