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公共建築物無障礙環境分類、分區、分期改善執行計畫
發佈日期:2024-01-02 00:00:00
發佈單位:嘉義市
發佈部門:本府工務處
原始連接:https://www.chiayi.gov.tw/News_Content.aspx?n=464&s=810707
嘉義市公共建築物無障礙環境分類、分區、分期改善執行計畫一、計畫依據:內政部107.4.20台內營字第1070805521號令修正第二點、第十一點,自即日生效。二、執行對象: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第一百七十條定義之既有公共建築物,其分類如下:(一)G類組便利商店。(二)I類組加油(氣)站。(三)F-2、F-3、H-1類組社會福利機構、特殊教育學校等。(四)G類組政府機關。(五)G類組衛生所、醫院、療養院(設置床未達10床場所)。(六)D類組學校、補習(訓練)班、課後托育中心(樓地板面積500平方公尺以上場所)。(七)D類組集會場、活動中心。(八)A類組鐵路車站、客運車站。(九)D類組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十)B類組展覽館(場)。(十一)A類組戲院、電影院、歌廳、演藝場。(十二)F-1類組老人福利機構、醫院。(十三)A類組體育館(場)、游泳池。(十四)G類組公共廁所。(十五)B類組國際觀光飯店、一般觀光飯店。(十六)B、G類組郵局、電信局、銀行、合作社、市場、百貨商場(公司)。(十七)E類組寺院、宮廟、教會、殯儀館。(十八)H類組集合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