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公告114年1月1日起本市8樓以上集合住宅(H-2類組)且已成立管理組織之社區,應於每年須依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發佈日期:2024-03-20 00:00:00 發佈單位:新興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hsingsin.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376AA8298FE07104&sms=8F475D4E8932D385&s=E1056FC0A6CB3A49 請點原始連接至原始網站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