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宗教團體表揚大會,符合資格之績優宗教團體,請於113 年2月28日(星期三)前逕送縣府(民政處)辦理
發佈日期:2024-01-11 00:00:00
發佈單位:馬公市
發佈部門:民政課
原始連接:https://www.mkcity.gov.tw/ch/home.jsp?id=95&act=view&dataserno=202401110019
按內政部表揚興辦社會公益事務績優宗教團體作業要點(如附件1)第4點第1項第1款規定,宗教團體參加「宗教公益獎」遴選有捐款資助、動員協力、政策響應等3種基準條件,請貴公所協助參加遴選之團體就捐款資助或動員協力擇一項目提報。至政策響應項目,係以遴選年度前一年貴府(局)曾函請團體推動之政策事項且確有顯著推動成效者為限,該績優事蹟之起算期間自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有意願提出表揚之宗教團體,請自行下載相關資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