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機密維護宣導】洩漏個人資料公務員遭判重刑
發佈日期:2024-01-18 00:00:00
發佈單位:馬公市
發佈部門:政風室
原始連接:https://www.mkcity.gov.tw/ch/home.jsp?id=95&act=view&dataserno=202401180012
在勞保局擔任辦事員的林姓職員,陸續利用承辦業務職權查閱及列印投保人的住址與影像,交付給其經營討債公司的張姓朋友,前前後後共洩漏投保人個人資料交付約一百筆資料。
張姓朋友及其公司的員工利用這些投保人的個人資料尋找債務人,從中獲得新台幣二十萬元的討債佣金;被告林姓職員在法庭上供稱只承認提供資料而已,否認有圖利犯行,而且表示未收取任何回扣,不過並未獲得法官採信,而被判處重刑吃上重刑官司,值得所有公務員警惕,不要因貪圖謀取小利而身陷牢獄。
公務員洩漏個人資料給犯罪集團,法院不採用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刑,改以貪瀆圖利他人罪處林姓職員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褫奪公權四年,顯示法院對個人資料保護的重視。
資料來源:法務部行政執行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