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馬公市民代表會舊址場地使用申請書』修正版 發佈日期:2024-01-31 00:00:00 發佈單位:馬公市 發佈部門:文創課 原始連接:https://www.mkcity.gov.tw/ch/home.jsp?id=95&act=view&dataserno=202401310008 馬公市公所為倡導正當藝文活動,將閒置空間、場所活化利用,提供馬公市民代表會舊址場地(馬公段一九八八地號)作為街頭藝文表演場地,為使場地充分利用,增訂部分規定,請各表演團體依最新規定申請場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