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第一類漁港設攤為應經核准之行為」,並自即日生效
發佈日期:2024-03-11 16:00:00
發佈單位:農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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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m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publication&id=7526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2日
發文字號:農漁字第1131562691A號
主 旨:廢止「第一類漁港設攤為應經核准之行為」,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
公告事項:廢止「第一類漁港設攤為應經核准之行為」。
代理部長 陳 駿 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