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會議規則」
發佈日期:2024-03-14 16:00:00
發佈單位:農業部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m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publication&id=7535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3月15日
發文字號 : 農綜字第1130012340A號
主 旨:預告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會議規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農業部。
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
三、廢止理由:查旨揭會議規則之條文內容係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委員會議議事規則等相關事宜規範,惟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自113年8月1日起改制為農業部,故旨揭會議規則因情勢變遷無繼續施行之必要,爰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2款廢止旨揭會議規則。
四、原條文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另旨揭法規之廢止對民眾權益無實質性影響,爰縮短預告期間為14日。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綜合規劃司。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
(三)聯絡人:胡專員。
(四)電話:(02)2312-6077。
(五)傳真:(02)2312-0338。
(六)電子郵件:chewei@moa.gov.tw。
代理部長 陳 駿 季
附件: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會議規則」原條文(odt)(https://www.moa.gov.tw/files/publication/7535/A01\_1.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