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有關113年度鰻苗捕撈漁期業於本(113)年2月29日結束,請貴所協助向轄區民眾及漁民宣導遵守管理規定,自113年3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於距岸3浬內海域、潮間帶及河口水域禁止以任何方式捕撈鰻苗,其所架設鰻苗捕撈網具應即移除,請查照。 發佈日期:2024-03-14 00:00:00 發佈單位:後龍鎮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houlong.gov.tw/News_Content.aspx?n=3097&s=737780 請點原始連接至原始網站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