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公告捕鰻苗期間搭設於本縣沿岸區域之鰻寮,應於113年3月15日前自行拆除,屆期未拆除者將視為廢棄物,本府將逕予拆除」公告 發佈日期:2024-03-13 00:00:00 發佈單位:頭城鎮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toucheng.e-land.gov.tw/News_Content.aspx?n=C1F2F5BC9C6E1F7A&sms=CA0630966F34DA45&s=6146BD9607890EDB 請點原始連接至原始網站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