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更正】新竹縣五峰鄉公所113年2月6日五鄉民字第1133500124號函之發布令及公告內容有誤,茲辦理補正。 發佈日期:2024-03-04 00:00:00 發佈單位:延平鄉 發佈部門:站長 原始連接:https://www.ttypg.gov.tw//home/index.php/news-2/1596-113-2-6-1133500124 請點原始連接至原始網站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