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高雄市杉林區公所辦理私有耕地三七五租約「杉鄉木字第14號」(土地標示:木梓段843、842、850地號(原茄苳湖段365、366、367-2地號)變更登記案,因出租人現況及住所不明,致租約變更通知書無法送達,爰依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並自113年02月29日起生效。
發佈日期:2024-03-01 00:00:00
發佈單位:萬榮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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