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申請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2024-03-01 00:00:00
發佈單位:寶山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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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hcpst.gov.tw/cht/index.php?code=list&flag=detail&ids=12&article_id=11242
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申請注意事項一、申請期間:自113年3月1日至113年4月30日止。二、申請方式:戶籍地公所受理,並經縣府核定通知後才能動工(修繕)。三、申請人應符合下列各款資格🙁一)成年或未成年已結婚,具有行為能力之原住民。(二)房屋所有權人或由房屋所有權人具原住民身分之配偶申請。四、補助金額🙁一)建購住宅最高每戶補助22萬元。(二)修繕住宅每戶最高補助11萬元。五、申請條件(一)申請建購住宅補助應具備條件:1.建購住宅未逾2年(以政府會計年度起始日每年度1月1日往前推2年),且不曾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助者。但內政補辦理之各項住宅貸款補貼不在此限。2.全家人口中如有接受政府安遷或購買國民住宅、合宜住宅、青年住宅等政府推動之住宅政策,不得申請。3.全家人口均無其他自有住宅。但經查持分比率計算在10萬台幣以下,或原有自宅遭火災或天然災害受損而無法居住者,得視為無其他自有住宅。4.房屋登記原因應以興建(第一次登記)、買(拍)賣取得。但不得以配偶、直系親屬及兄弟姊妹為買賣對象;且用途登記須為住宅、農舍或含「住」字樣,並確實居住者。(二)申請修繕住宅補助應具備條件:1.自有住宅屋齡需超過7年,且因老舊或設備損壞,亟待修繕。2.全家人口均無其他自有住宅,且近五年內不曾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助者。(但獲內政部辦理各項住宅貸款補貼者,不在此限。)3.審核標準🙁1)家庭之不動產:不能超過876萬元(可扣除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原保地)。(2)動產:全家人口未超過1人時,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案面額計算之合計金額為新臺幣250,萬元,每增加一人,增加新臺幣25萬元。(利息收入最近一年台灣銀行全年平均1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存款本金)。(3)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公告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2倍者。六、應備文件(一)申請建購住宅應備文件:☐申請人印章。☐申請人之全戶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全戶最新財產及所得(111年度)清單(如有低收、中低收或中低老人證明,得僅檢附該證明)。☐建購房屋之建物登記謄本。☐未獲政府其他住宅補助切結書。☐顯示門牌及室內居住狀況之住宅照片。☐領款收據及申請人金融機構之活期存款帳戶封面影本。(二)申請修繕住宅應備文件:☐申請人印章。☐申請人之全戶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修繕房屋之建物登記謄本。(或1.房屋稅籍證明+村長證明2.水費、電費繳費收據證明+村長證明)。☐全戶最新財產及所得(111年度)清單(如有低收、中低收或中低老人證明,得僅檢附該證明)。☐想修繕住宅之位置照片(每處一張)。☐修繕所需之工程、材料及工資等估價單。☐最近五年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助切結書。☐領款收據及申請人金融機構之活期存款帳戶封面影本。(七)修繕住宅補助項目:1.屋頂防水、排水及隔熱。2.外牆防水及面材整修。3.衛生設備。4.無障礙設施設備。5.分間牆、天花板及地板整修。6.給水、排水管線。7.電器管線。8.燃氣設備之供氣、排煙管線。9.空氣調節及通風設備之風管、風口及電氣管線。家庭成員*戶籍或戶籍內,指的是同一戶號內。一、申請人。二、申請人之配偶。三、申請人之戶籍內直系親屬。四、申請人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五、申請人或其配偶孕有之胎兒。六、申請人父母均已死亡,且其戶籍內需要照顧之未成年或身心障礙兄弟姊妹。(兄弟姊妹應無配偶)如有疑問歡迎洽詢民政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