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高雄市杉林區公所為辦理私有耕地三七五租約「杉鄉木字第14號」(土地標示:木梓段843、842、850地號(原茄苳湖段365、366、367-2地號))變更登記案,因出租人現況及住所不明,致租約變更通知書無法送達,爰依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 發佈日期:2024-03-01 00:00:00 發佈單位:官田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guantian132.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6801&s=8621573 請點原始連接至原始網站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