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農業部修正「養殖漁業放養申報作業及審查要點」第2點、第5點及第6點附件3,檢送發布令、令稿及行政規則規定 發佈日期:2024-02-15 16:04:00 發佈單位:大里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dali.taichung.gov.tw/3312502/post 農業部修正「養殖漁業放養申報作業及審查要點」第2點、第5點及第6點附件3,檢送發布令、令稿及行政規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