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文化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作業要點」第五點、第八點及第六點附表二修正規定及修正對照表各一份,自113年2月21日生效 發佈日期:2024-02-27 00:00:00 發佈單位:鹿谷鄉 發佈部門:社會課 原始連接:https://www.lugu.gov.tw/Activities/ActivitiesDetail/5tl3aTG0-1146-4nfo-uhEn-00058N3tmsve 請點原始連接至原始網站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