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臺東縣金峰鄉民代表會自治條例」第五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十六條、 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七條之一及第二十八條文修正案公布令、修正總說明、修正條文及對照表各1份 發佈日期:2024-02-19 00:00:00 發佈單位:鹿谷鄉 發佈部門:民政課 原始連接:https://www.lugu.gov.tw/Activities/ActivitiesDetail/NoNYhiSq-1144-3GUq-XVb5-0005WxG1Wri6 請點原始連接至原始網站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