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禁止田野引火燃燒,違反者依消防法處以新台幣3000元以下罰鍰 發佈日期:2024-02-06 00:00:00 發佈單位:白河區 發佈部門:民政及人文課 原始連接:https://baihe.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20859&s=8617465 請點原始連接至原始網站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