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徵選「宜蘭市公所財政課課員職務代理約僱人員」1名 (人事室)
發佈日期:2024-01-30 12:58:46
發佈單位:宜蘭市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www.ilancity.gov.tw/news_view.asp?id=5608
主旨:公告徵選「宜蘭市公所財政課課員職務代理約僱人員」1名。
依據: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2年8月15日總處組字第1020044344號函辦理。
說明:
一、資格條件:
(一)大學校院以上學校畢業(持國外學歷應檢附相關驗證文件)。
(二)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至第3項所列情事。
二、僱用期間:錄取報到後至原占缺人員銷假復職前1日止(本職缺屬職務代理性質,代理原因消滅時,應即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僱用薪資:約僱5等1級280薪點,薪額新臺幣37,800元。
四、工作項目:
(一)財務管理。
(二)公庫劃解、開立領據、繳款書等。
(三)歲入備查簿登錄及綜合性業務。
(四)協助公產、稅務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地址:宜蘭市公所(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二段432號)。
六、報名方式:有意應徵者,請檢具報名表(詳如附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公告日起現戶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具結書(詳如附件)各1份,並於113年2月6日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至宜蘭縣宜蘭市公所人事室(宜蘭市中山路二段432號),信封請註明「應徵財政課課員職務代理約僱人員」。聯絡電話:宜蘭縣宜蘭市公所人事室03-9325164轉251或252。
七、甄選作業:由本所組成甄選委員會,辦理甄選作業。
八、評分項目及比例:經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由本所擇期以電話通知面試;面試時間每人以10分鐘為原則,面試內容包含自我介紹、專業知能、學習潛能、工作能力及工作態度等5大項目。
九、備註:資格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及退件,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本次甄選正取1名,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