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具有潛力之藝術家努力創作、展出成果,特辦理旨揭美術展覽申請作業,對象為全國從事美術創作之個人及團體,申請展出地點為新北市藝文中心、新莊文化藝術中心及美麗永安藝文中心,申請展出期間為114年全年。 二、檢附「新北市政府受理美術展覽申請作業要點」(如附件),徵件受理收件時間自113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可至本局網站(https://www.culture.ntpc.gov.tw/最新消
發佈日期:2024-01-20 00:00:00
發佈單位:金山區
發佈部門: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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