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徵選「宜蘭縣宜蘭市市場管理所辦事員職務代理約僱人員」1名 (人事室)
發佈日期:2024-01-18 15:48:25
發佈單位:宜蘭市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www.ilancity.gov.tw/news_view.asp?id=5576

 主旨:公告徵選「宜蘭縣宜蘭市市場管理所辦事員職務代理約僱人員」1名。
 
依據: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2年8月15日總處組字第1020044344號函及112年11月7日總處培字第1123030291號函辦理。
 
說明:
一、資格條件:國內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僱用期限:錄取報到後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經建行政職系商業行政科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本職缺屬職務代理性質,代理原因消滅時,應即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僱用薪資:約僱3等1級220薪點,薪額新臺幣28,534元。
四、工作項目:辦理攤販管理、輔導市場自治會組織、辦理市場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市場管理所(宜蘭縣宜蘭市光復路125之10號)。
六、報名方式:有意應徵者,請檢具報名表(詳如附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公告日起現戶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具結書(詳如附件)各1份,並於113年1月24日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至宜蘭縣宜蘭市公所人事室(宜蘭市中山路二段432號),信封請註明「應徵市管所辦事員職務代理約僱人員」。聯絡電話:宜蘭縣宜蘭市公所人事室03-9325164轉251或252。
七、備註:資格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及退件,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以遞補本職缺或職務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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