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大同區臺北大橋橋下機車停車場自113年1月22日(星期一)9時起實施收費
發佈日期:2024-01-13 16:22:00
發佈單位:臺北市
發佈部門: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原始連接: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D0042A87C2F0270A&s=B0B72046F998E154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4日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23147204號主旨:公告本市大同區臺北大橋橋下機車停車場自113年1月22日(星期一)9時起實施收費。依據:一、停車場法第25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公告事項:一、收費路段:大同區臺北大橋橋下機車停車場。二、收費標準及方式:機車停車格採計次費率,每次新臺幣(下同)20元(隔日另計)。三、收費時間:機車為星期一至星期六(9時至17時)。四、實施日期:113年1月22日(星期一)起。五、停放之車輛,離去時如未見補繳費通知單,請主動查詢;未能查詢繳費者,請至遲於15日曆天內處理。逾期未依規定繳費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書面通知於7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者,將處300元罰鍰並追繳停車費及必要之工本費用。六、查詢電話:27269600;網址:https://pma.gov.taip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