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甄選「宜蘭縣宜蘭市公所臨時人員」1名 (人事室)
發佈日期:2024-01-12 11:20:33
發佈單位:宜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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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www.ilancity.gov.tw/news_view.asp?id=5566
主旨:公告甄選「宜蘭縣宜蘭市公所臨時人員」1名。
依據: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2年8月15日總處組字第1020044344號函辦理。
說明:
一、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學(高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二)品行端正及無不良或不法紀錄。
(三)經醫療院所體格檢查,身心健康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
(五)必須年滿二十歲以上。
(六)無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情形。
二、僱用期限:實際報到日起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止。
三、僱用薪資:每月支薪新臺幣27,470元。
四、工作項目:處理秘書室相關業務、文書處理及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五、工作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公所(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二段432號)。
六、報名方式:有意應徵者,請檢具報名表、具結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公告日起現戶全戶戶籍謄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3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院一般體格檢查表各1份,並於113年1月17日前以掛號郵寄至宜蘭縣宜蘭市公所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信封請註明「應徵秘書室臨時人員」;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聯絡電話:宜蘭縣宜蘭市公所人事室 03-9325164轉251或252。
七、甄選作業:由本所組成甄選委員會,辦理甄選作業。
八、評分項目及比例:經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由本所擇期以電話通知面試;面試時間每人以10分鐘為原則,面試內容包含自我介紹、專業知能、學習潛能、工作能力及工作態度等5大項目。
九、錄取及進用:甄選結果,按面試總成績高低錄取;錄取人員接獲錄取通知書應於規定期限內辦理到職手續,逾期以棄權論;惟錄取人員報名資格或繳交之證明文件,經發現填寫不實或與規定不符者,即取消其錄取資格。
十、備註: 資歷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及退件,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以遞補本職缺或職務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