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函以,調增113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並俟113年度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奉總統公布後,溯自113年1月1日生 效,請查照。
發佈日期:2024-01-11 00:00:00
發佈單位:寶山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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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行政院113年1月4日院授人給字第11300000011號函辦理。二、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業經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於112年12月19日三讀通過,該預算案俟總統公布始完成法定程序。三、檢送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如附件),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四、有關113年度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聘用、約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配合行政院通案調整為每點新臺幣135元,並溯自113年1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