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養殖漁業發展協會建議大宗養殖魚種(午仔魚、鱸魚、虱目魚及石斑魚)養殖產銷案
發佈日期:2023-12-04 00:00:00
發佈單位:馬公市
發佈部門:財經課
原始連接:https://www.mkcity.gov.tw/ch/home.jsp?id=95&act=view&dataserno=202312040005
一、依據農業部漁業署112年11月21日漁四字第1121217461號函辦理。<br>二、依據中華民國養殖漁業發展協會112年度大宗養殖魚種11月至12月市場展望內容所述:<br>(一)午仔魚:建議養殖放養密度應以10,00012,000尾/分為基礎,不宜超過15,000尾/分,放養時程可採延後及分段放養方式。<br>(二)鱸魚:本(112)年11月至12月為金目鱸於嘉義及臺南地區大量出售之時節,農業部漁業署建議養殖業者須採分段收成勿集中出售,避免本(112)年底池邊收購價跌。<br>(三)虱目魚:本(112)年11月至12月及113年初為虱目魚及其他大宗魚種之盛產期,農業部漁業署建議養殖業者應密切注意市場動態及採分段出售之模式,避免集中出售而發生市場量多價跌情事。<br>(四)石斑魚:中國大陸市場情勢未明,農業部漁業署建議龍虎斑養殖業,應控制養殖密度於8,000尾至10,000尾/分,勿圖高密度養殖之獲益,並力求市場穩定及供需平衡。<br>三、有關各大宗魚種國際市場概況與放養資訊,可至中華民國養殖漁業發展協會官網公布市場展望資訊中查閱,或透由農業部漁業署「養殖漁業放養資訊平台」及「漁產品全球資訊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