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已持113年元旦健走兌換券尚未領取者,請於113年1月31日到2月2日至吉安鄉公所社會課補領 發佈日期:2024-01-02 00:00:00 發佈單位:吉安鄉 發佈部門:社會課 原始連接:https://www.ji-an.gov.tw//news/content/58630 請點原始連接至原始網站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