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公告花蓮縣政府112年度第2期縣有非公用房地租金及使用補償金收取期間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月31日止 發佈日期:2023-12-27 00:00:00 發佈單位:吉安鄉 發佈部門:財政課 原始連接:https://www.ji-an.gov.tw//news/content/58600 請點原始連接至原始網站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