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寵物食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認定原則」業經農業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15日以農護字第1120072763號令發布,並自113年7月1日生效 發佈日期:2023-12-21 00:00:00 發佈單位:鹿谷鄉 發佈部門:農經課 原始連接:https://www.lugu.gov.tw/Activities/ActivitiesDetail/yjKZUnwh-1120-8JK3-mAsR-0005Ov77ie5y 請點原始連接至原始網站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