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人民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案處理期限為28日(含假日)。 發佈日期:2023-12-15 00:00:00 發佈單位:梓官區 發佈部門:經建課 原始連接:https://tzukuan.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BC50F68A558ADCB4&sms=6111C6469E0F84DF&s=935F468AD33675E6 請點原始連接至原始網站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