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選「宜蘭縣宜蘭市市場管理所辦事員職務代理約僱人員」1名 (人事室)
發佈日期:2023-12-14 18:45:41
發佈單位:宜蘭市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www.ilancity.gov.tw/news_view.asp?id=5540
主旨:公告甄選「宜蘭縣宜蘭市市場管理所辦事員職務代理約僱人員」1名。
依據: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2年8月15日總處組字第1020044344號函、112年11月7日總處培字第1123030291號函。
說明:
一、資格條件:國內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僱用期限:錄取報到後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經建行政職系商業行政科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代理原因消滅之日止。
三、僱用薪資:約僱3等1級220薪點,薪額新臺幣28,534元。
四、工作項目:辦理攤販管理、輔導市場自治會組織、辦理市場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市場管理所(宜蘭縣宜蘭市光復路125之10號)。
六、報名方式:有意應徵者,請檢具報名表(詳如附件)、身分證正反面、公告日起現戶全戶戶籍謄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具結書(詳如附件)各1份,並於112年12月21日前以掛號郵寄至宜蘭縣宜蘭市公所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市管所辦事員職務代理約僱人員」;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聯絡電話:宜蘭縣宜蘭市公所人事室 03-9325164轉251或252。
七、備註:資歷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及退件,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本次徵才正取名額1名,亦得不足額錄取,資格條件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職缺屬職務代理性質,代理原因消滅時,應即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