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使(占)用臺灣鐵路管理局吉安、志學站停車場之任何車輛(含廢棄車)限期113年1月5日前駛離(移除) 發佈日期:2023-12-13 00:00:00 發佈單位:吉安鄉 發佈部門:建設課 原始連接:https://www.ji-an.gov.tw//news/content/58501 請點原始連接至原始網站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