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領取112年度臺北市重陽節敬老禮金之申請補發方式
發佈日期:2023-11-27 14:44:00
發佈單位:士林區
發佈部門: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原始連接:https://sld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E25F2172695D0302&s=0B396E83C3C4EF8A
發布機關:臺北市士林區公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02)2720-8889轉老人福利科致送對象:設籍臺北市至重陽節(112年10月23日)當日已達3個月以上(112年7月23日),且於當年12月31日年滿65歲以上長者或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長者。致送標準:(一)99歲以上(含89歲以上原住民)之長者:民國13年12月31日(含原住民民國23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每人新臺幣1萬元整及禮品1份,每人限領1次,由里幹事親送。(二)65至98歲(含55至88歲原住民)之長者:民國47年12月31日(含原住民民國57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每人新臺幣1,500元整,每人限領1次。尚未領取112年度臺北市重陽節敬老禮金之長者,請於112年11月14日至12月31日期間至社會局網站點選連結,填寫線上匯款同意書或於112年11月14日至12月11日將匯款同意書送戶籍地區公所,後續社會局將補發至長者本人的郵局或台北富邦銀行帳戶。112年12月31日前未申請補發者,視為放棄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