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同區區民活動中心113 年度上半年長期班隊抽籤須知
發佈日期:2023-11-21 08:41:08
發佈單位:大同區
發佈部門:臺北市大同區公所
原始連接:https://dtd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CE7ED3463050EFD9&s=B72FB5A87FD2BD2B
1.本所訂於112年11月24日(星期五)下午3時整,假本所5樓501會議室,辦理113年度上半年同時段有2人以上申請使用區民活動中心抽籤。2.請本人攜帶附照片之證件準時參加,若不克前來可委託他人代理,且1人僅能代理1班隊抽籤,代理人須於抽籤開始前至報到處繳交書面代理同意書(需載有同意代理事項、粘貼雙方身分證影本、本人和代理人簽名),另抽籤現場不提供空白代理同意書、影印、修剪及粘貼等服務。3.長期班隊抽籤順序部分,依本所收件登記時間進行編列,申請人可於抽籤當日進行確認。4.抽籤當日唱名2次未到者,由本所人員代為抽籤。未到者對抽籤結果,不得異議。5.同場地有申請使用時間衝突,全部合併抽籤。6.依中籤使用時段,請於112年11月30日(星期四)至12月6日(星期三)至民政課租借櫃檯繳交全額費用,屆期未繳交者視同棄權,申請使用時段不予保留。7.112年12月19日(星期二)起,開放本區區民活動中心113年上半年度尚可提供使時段,不受時段數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