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年上半年度大同區各區民活動中心場地申請使用範圍、用途、時間、提供申請使用對象及多人申請同一場地之使用優先順序
發佈日期:2023-10-24 09:47:48
發佈單位:大同區
發佈部門:臺北市大同區公所
原始連接:https://dtd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CE7ED3463050EFD9&s=8345175729D443D2
公告113年上半年度大同區各區民活動中心場地申請使用範圍、用途、時間、提供申請使用對象及多人申請同一場地之使用優先順序。(一)11/1(三)~11/3(五)上午9時至12時(中午休息),下午1時30分至5時,為定期使用之受理期間,請臨櫃辦理送件。(二)公務保留時段、申請表單及相關注意事項及期程請參閱附件。(三)如有任何問題請洽劉小姐25975323#616,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