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112年度辦理宗教性別平等暨健全宗教團體財務制度議題補助方案
發佈日期:2023-03-14 15:42:00
發佈單位:中正區
發佈部門: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原始連接:https://zzd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8BC98C4A4D354640&s=8BDA40DE4DF0FE38
內政部函頒「112年度辦理宗教性別平等暨健全宗教團體財務制度議題補助方案」,請臺北市中正區各立案宗教團體踴躍提案申請。為促進宗教團體關注宗教性別平等議題,消除宗教性別刻板印象,營造宗教性別平等之社會環境,以及輔導宗教團體健全其財務制度,落實財務透明公開機制,內政部特依據「內政部輔導宗教團體發展及促進宗教對話補助作業要點」研訂旨揭補助方案。本方案補助對象為依法登記有案滿1年以上之宗教團體、私立大專校院及民間學術團體,受補助單位應於本(112)年7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辦理完成獲得內政部同意補助之事項,補助範圍如下:(一)宗教性別平等議題:1.補助對象:依法登記有案滿1年以上之寺廟、宗教性財團法人、宗教性社會團體、民間學術團體或私立大專校院,其申請提案經內政部審查同意補助者。2.主題內容:如宗教發展與性別平權、消除宗教性別刻板印象、教義實踐與性別平等、宗教文化與性別平等、宗教團體之性騷擾(性侵害)防治或其他有關宗教性別相關之議題。3.辦理方式:1天以上之座談會、研討會、論壇、講習會或其他對話平台等形式。(二)辦理方式:1天以上之座談會、研討會、論壇、講習會或其他對話平台等形式。1.補助對象:依法登記有案滿1年以上之寺廟、宗教性財團法人或宗教性社會團體,其申請提案經內政部審查同意補助者。2.主題內容:宗教團體稅務處理、財產管理、財務透明化機制或其他與宗教團體財務制度相關之議題。3.辦理方式:1天以上之講習會。擬申請補助之宗教團體,請依旨揭方案於本(112)年5月31日以前備具申請表、計畫書、申請單位登記或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申請單位前一年度決算或收支報告經主管機關備查之公函影本,以及其他與本方案有關資料,逕寄內政部民政司辦理。補助方案申請表件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