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臺北市重陽敬老禮金致送對象及方式
發佈日期:2023-07-04 11:12:00
發佈單位:士林區
發佈部門: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原始連接:https://sld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E25F2172695D0302&s=11491EF61D685C53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致送對象:設籍臺北市至重陽節(112年10月23日)當日已達3個月以上(7月23日),且於當年12月31日年滿65歲以上長者或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長者。致送標準:(一)99歲以上之長者(含89歲以上原住民):民國13年12月31日(含原住民民國23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每人新臺幣1萬元整另加送禮品1份。(二)65至98歲之長者(含55至88歲原住民):民國47年12月31日(含原住民民國57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每人新臺幣1,500元整。相關領取方式請詳閱附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