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選「宜蘭縣宜蘭市市場管理所臨時人員」1名(現場報名至112年11月29日星期三下午5時截止) (人事室)
發佈日期:2023-11-21 17:13:58
發佈單位:宜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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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www.ilancity.gov.tw/news_view.asp?id=5516
宜蘭縣宜蘭市公所公告
主旨:公告甄選「宜蘭縣宜蘭市市場管理所臨時人員」1名。
依據: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2年8月15日總處組字第1020044344號函辦理。
說明:
一、資格條件: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熟悉簡易機械維修者佳。
二、僱用期限:民國112年12月06日以後至民國112年12月31日止。
三、僱用薪資:每月支薪新台幣29,054元。
四、工作項目:主要執勤場所為本市所轄市場場域,係辦理市場環境打掃清潔、垃圾集中處理清運等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須配合任務需求排班。
五、工作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市場管理所,宜蘭縣宜蘭市光復路125之10號。
六、報名方式:有意應徵者,請檢具報名表、身分證正反面、公告日起現戶全戶戶籍謄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具結書各1份,並於112年11月29日星期三17時前逕送至宜蘭縣宜蘭市公所人事室收;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聯絡電話:宜蘭縣宜蘭市公所人事室 03-9325164轉251或252。
七、甄選作業:由本所組成5人甄選委員會,辦理面試作業。
八、評分項目及比例:經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由本所擇期以電話通知面試;面試時間每人以10分鐘為原則,面試內容包含自我介紹、專業知能、學習潛能、工作能力及工作態度等5大評分項目,每一評分項目各佔總成績百分之二十。
九、錄取及進用:甄選結果,按面試總成績高低錄取;錄取人員接獲錄取通知書應於規定期限內辦理到職手續,逾期以棄權論;惟錄取人員報名資格或繳交之證明文件,經發現填寫不實或與規定不符者,即取消其錄取資格。
十、備註: 資歷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及退件,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本次徵才正取1名,亦得不足額錄取,資格條件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