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漁船用汽油優惠補貼
發佈日期:2023-11-08 00:00:00
發佈單位:馬公市
發佈部門:財經課
原始連接:https://www.mkcity.gov.tw/ch/home.jsp?id=95&act=view&dataserno=202311080016
一、依據農業部漁業署112年11月3日漁二字第1121327903號函副本辦理。<br>二、依據「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標準」第12條規定辦理,112年度漁船用汽油優惠補貼,係由漁業人於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4月1日止,檢附112年度進出港證明文件(報關簿)正本及本人郵局或農會、漁會信用部存摺,向所屬漁會提出申請,漁業人於112年度有變更者,由變更後之漁業人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