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轉知雲林縣政府修正「雲林縣政府先行支付身心障礙者保護安置費用案件追償作業原則」第五點、第六點,並自即日生效 發佈日期:2023-11-23 00:00:00 發佈單位:林內鄉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linnei.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4066&s=437680 請點原始連接至原始網站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