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自112年1月起取消育兒津貼排富規定,申請人其家庭綜所稅稅率逾20%者亦可申領,另5歲至入國小前幼兒未就學者,得比照育兒津貼之模式及額度申領補助。 發佈日期:2023-01-18 00:00:00 發佈單位:苗栗市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mlcg.gov.tw/News_Content.aspx?n=2545&s=629433 請點原始連接至原始網站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