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轉知「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第5點、「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之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之種類」第5點及「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之人工飼養繁殖陸域野生動物種類」第5點,業經農業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0月24日以農林業字第1121701494號公告修正 發佈日期:2023-11-13 00:00:00 發佈單位:口湖鄉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kouhu.gov.tw:443/page/一般公告/8951 請點原始連接至原始網站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