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轉知雲林縣稅務局函: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8款前段及但書規定,關於領有駕駛執照之身心障礙者,僅限以其所有之一輛車輛,予以限額免徵使用牌照稅之規定 發佈日期:2020-12-28 00:00:00 發佈單位:林內鄉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linnei.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11466&s=320308 請點原始連接至原始網站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