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112年9月13日公告「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
發佈日期:2023-10-26 00:00:00
發佈單位:桃園市
發佈部門:工務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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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112年9月13日公告「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爰廢止110年11月1日桃交停字第11000563671號公告<br />查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充電費用之收費基準及收費方式,由停車場經營業擬定,報請地方主管機關備查。」,明定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得收取充電費用,故充電收費基準及收費方式,由業者擬定,報請地方主管機關備查<br /><br /><img title="公告" alt="公告" style="width: 100%; padding: 3px;" src="https://www.tycg.gov.tw/fckdowndoc?file=/images/550009/202310/20231026153131.jpg&flag=pi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