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防疫損失補償金發給原則及申請書等資料,請民眾欲申請補償,於知有特別損失後二年內可向轄區衛生所或衛生局疾病管制科提出申請。 發佈日期:2023-08-01 00:00:00 發佈單位:楠西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nansi.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7593&s=8578678 請點原始連接至原始網站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