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鑼鄉竹森村太陽光電發電設施工程 縣府說明:現階段為水土保持工程
發佈日期: 2025-12-12 17:10:00
發佈單位: 苗栗縣
原始連接: 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85&s=913277
針對近日外界關注銅鑼鄉竹森村一帶工程畫面,苗栗縣政府表示,本府工商發展處、水利處已於今(12)日會同水土保持義務人,前往本縣銅鑼鄉竹森光電廠辦理現地會勘,以瞭解實際施工情形並釐清工程性質。
苗栗縣政府指出,本案位於本縣銅鑼鄉山坡地範圍,竹森光電廠開發面積約 8.3 公頃,前經經濟部於 108 年 2 月 11 日核發電業籌設許可,並由本府於 111 年 12 月 23 日核發開發計畫許可,續由經濟部於 112 年 4 月 24 日核發工作許可證,目前係依法進行水土保持工程之施工階段。
縣府說明,本府每年均委託專業廠商執行「苗栗縣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核准案場巡查委託專業服務案」,並已於 113 年 4 月 7 日、同年 12 月 3 日及本次前往該案場進行現場巡查。經查,目前仍屬水土保持工程施工階段,符合開發計畫核准作太陽光電發電設施使用,另就水土保持相關事項,亦依規要求業者確實依核定水土保持計畫內容施作。
苗栗縣政府強調,針對現階段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情形,已加強施工期間之監督與查核作業,倘發現裸露坡面過大或施工內容未符核定水土保持計畫者,將依法辦理裁處,並責令開發業者限期改善。
苗栗縣政府表示,未來將持續強化對開發單位之監督管理,要求其確實依核准計畫實施,並落實生態環境保育相關承諾,在兼顧公共安全前提下,期逐步達成生態保育、綠能產業發展及保障農民權益兼顧的多元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