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辦理西嶼鄉大池國小CPR宣導
發佈日期: 2025-12-11
發佈單位: 澎湖縣
發佈部門: 第二救災救護大隊
原始連接: https://www.penghu.gov.tw/ch/home.jsp?id=10088&act=view&dataserno=11412110003
為提升校園內救護知識,熟習CPR及AED技能,消防局第二大隊西嶼分隊於12月10日下午1時30分由分隊長蔡慶鴻至大池國小進行CPR及AED宣導,向該校教師講解CPR及AED使用時機與注意事項,倡導正確急救知識。
若發生心肌梗塞以致呼吸、心跳停止,4至6分鐘將導致腦細胞缺氧受損,超過10分鐘甚至會造成「腦死」等難以挽回的傷害,需藉由心肺復甦術(CPR)體外按壓心臟的方式,維持患者血液循環使氧氣供給身體器官,以延緩缺氧傷害。偏鄉地區普遍醫療量能不足且西嶼地區救護車需行駛20到30分鐘方能抵達醫院,若發生呼吸心跳停止狀況,在救護車到場前,民眾能持續進行CPR,將提升患者存活率。
本次宣導著重於「叫(確認反應及呼吸)、叫(請旁人打119求救,並取得AED)、壓(持續胸外按壓)、電(使用AED)」四字簡易口訣,使之易於背誦記憶。除此之外,亦強調施行胸外按壓的操作重點「用力壓、快快壓、胸回彈、莫中斷」,用力壓即下壓深度5-6公分,快快壓為按壓速度為每分鐘100-120次,胸回彈是每次按壓後需使患者胸部回彈至原本的厚度,莫中斷是壓胸的動作儘量避免中斷,若中斷時間勿逾10秒。當遇心肺功能停止的患者,維持高品值CPR並搭配AED使用,在黃金時間6至8分鐘內介入施行搶救,將提高挽回生命的機率。
消防局表示,根據「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4條之2條規定,「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規定……」。因此,無需擔心伸出援手,卻反讓自己陷入刑責處分的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