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徵才公告 - 聘用職務代理人(預估缺)
發佈日期: 2025-12-11 02:58:00
發佈單位: 外交部
原始連接: https://www.mofa.gov.tw/News_Content.aspx?n=76&s=121308
外交部徵才公告
一、 用人單位:研究設計會
二、 職 稱:聘用職務代理人(預估缺)
三、 名 額: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
四、 性 別:不拘
五、 公告期間:自114年12月11日起至114年12月18日
六、 資格條件:
(一) 具經教育部承認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二) 個性開朗,負責盡職,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三) 具政府機關服務經驗、對研考業務有所瞭解者尤佳。
(四)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Word、Excel等)、中英文輸入操作能力及簡報製作能力。
(五) 不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所列以下各項情事: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本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曾受免除職務懲戒處分。
依法停止任用。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依其他法律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七、 工作項目:辦理解降密作業文書、每月法規異動填報及彙整、記事案曆需求調查、政府出版品管理、大學生公部門見習職缺需求、協辦本部管考、公文時效統計、財團法人臺灣當代國務基金會行政事項及其他交辦事項。
八、 工作地點:外交部研究設計會(臺北市凱達格蘭大道2號)
九、 月薪:約新臺幣41,000元
十、 聘用期間:本職缺為留職停薪人員之職務代理人,聘期自實際報到日(115年2月1日後)至116年1月31日止。倘所代理之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回職復薪,自回職復薪之日起,須無條件提前離職。
十一、 聯絡方式及其他:
(一) 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首頁>事求人>下載公務人員履歷空白表格),含自傳及工作經歷並附貼最近2吋彩色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影本、政府公部門工作證明文件影本及查核同意書正本,於114年12月18日前郵寄至100臺北市凱達格蘭大道2號外交部研究設計會(以郵戳為憑),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研究設計會聘用職務代理人」。
(二) 初審合格者,視需求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初審不合格者或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 聯絡人:外交部研究設計會 呂先生 (電話:02-2348-2124)。
(四) 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本項職務將請法務部調查局查核應試人員之刑事資料;另錄取人員應遵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且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證件,否則不予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