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萬巒鄉公所徵才啟事 (約僱職務代理人1人)
發佈日期: 2025-12-09
發佈單位: 萬巒鄉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等: 4等250薪點
名額: 1
性別: 不限
工作地點: 屏東縣萬巒鄉
刊登有效日期: 2025/12/9~2025/12/12
資格條件:
一、具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之學歷。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21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熟悉office等電腦文書軟體操作者為佳。
四、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 協助辦理本所民政課相關業務及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 將依錄取人員特質及內部職缺調整情形,適性分派工作。
工作地址: 屏東縣萬巒鄉萬和村中正路36號
聯絡方式:
一、檢具文件:
(一)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 (含照片、基本資料、填表人親自簽名簡要自述)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四) 經歷及兵役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五) 語文能力、專業證照或其他相關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六) 身心障礙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二、請於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前 (以郵戳為憑),逕寄屏東縣萬巒鄉公所人事室收 (地址:92341屏東縣萬巒鄉萬和村中正路36號,聯絡電話:08-7812460轉15),信封上加註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所送資料概不予退還,恕均不另行通知。
三、甄選方式:採公開甄選方式,以資歷審查或登記評選,必要時須經面試。辦理面試時,將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四、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請娩假人員請假期滿或銷假上班前1日止 (預計115年4月中旬),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如無續約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每月薪資約新臺幣34,7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