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空氣品質維護公告 為維護空氣品質,請勿露天燃燒稻草、廢果樹枝條或垃圾廢棄物等行為,並妥善處理農業資材;違反者,可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款。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提醒您。 發佈日期:2025-12-09 發佈單位:外埔區 依據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4年12月5日中市環空字第1140160009號暨臺中市政府114年11月24日1999話務中心案件交辦單(案號:114-B169666)辦理。 檔案下載 1-0公文.pdf (pdf, 318 KB) 1-1附件.png (png, 3634 KB)